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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害關係人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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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


  • 選任資訊
      本公司章程明訂,本公司董事選舉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候選人提名制度。
      本屆董事任期自2023年06月08日起至2026年06月07日止。
      本公司董事會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六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設置審計委員會。

  • 現任董事簡歷:

  • 董事會權責
      本公司業務之執行,除公司法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之事項外,均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
      包括:
      一、 公司之營運計劃。
      二、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但半年度財務報告依法令規定無須會計師查核簽證者,不在此限。
      三、 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四、 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予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五、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六、 董事會未設常務董事者,董事長之選任或解任。
      七、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八、 對關係人之捐贈或對非關係人之重大捐贈。但因重大天然災害所為急難救助之公益性質捐贈,得提下次董事會追認。
      九、 依本法第十四條之三、其他依法令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或提董事會之事項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 董事成員多元化政策執行情形:

  • 董事會績效評估:

  • 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一、 本公司董事選任依據公司章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目前董事共9名(含獨立董事3名),各具備商務、財務會計或公司經營所需之能力,未來公司將持續強化董事會成員結構並評估增加獨立董事席次。
    關於董事會接班規劃,本公司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中規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性別、年齡和專業背景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條件價值與專業知識與技能等二大面向之標準。為強化公司治理並參考公司治理評鑑指標,本公司將根據以下標準建置董事人員資料庫:
    1. 誠信、負責、創新並具決策力,與本公司核心價值相符具備有助於公司經營管理的專業知識與技能。
    2. 具有與本公司所營業務相關的產業經驗。
    3. 預期該成員之加入,能為公司持續提供一個有效、協同、多元性且符合公司需求的董事會。
    4. 獨立董事連續任期不超過3屆。
    目前除集團內有多位經理人具備擔任董事所需之管理能力及專業能力外,本公司也將向外部徵求專業人士擔任獨立董事。本公司自103年起,每屆董事選舉都有新董事加入,112年度董事選舉有2位新任獨立董事當選。

    二、 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及運作情形
    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為重要管理階層,皆設有職務代理人,作為重要管理階層退休或離職時的接班規劃人選,二者除具備必要的專業技能及經歷背景外,其價值觀須符合誠信、專業、永續經營的公司經營理念。
    本公司每年皆對重要管理階層及其職務代理人執行績效考核,並提供教育訓練,112年共計12名主管及代理人參訓,總訓練時數為192小時。


    歷年董事會決議資料


    年度 標題 檔案下載
    112年度 董事會重要決議
    111年度 董事會重要決議
    110年度 董事會重要決議
    109年度 董事會重要決議
    108年度 董事會重要決議
    107年度 董事會重要決議
    106年度 董事會重要決議
    105年度 董事會重要決議
    104年度 董事會重要決議
    103年度 董事會重要決議
    102年度 董事會重要決議
    101年度 董事會重要決議
    100年度 董事會重要決議
    99年度 董事會重要決議
    98年度 董事會重要決議
    97年度 董事會重要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