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稽核室為獨立單位,隸屬於董事會。依公司規模、營運管理需要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並設置職務代理人,負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執行之有效性及完整性,進行持續性與專案性監督查核。
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送董事會決議。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依本公司內部相關管理規範辦理,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內部稽核運作
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作為內部稽核執行依歸,稽核室每年制訂年度稽核計劃,藉以檢查及評估內部控制執行情形,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稽核主管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內部稽核執行情形。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政策
- 每年至少一次召開會計師與稽核主管單獨會議,討論已完成之內部稽核主管與會計師外部查核意見,以及根據該年度查核缺失進行溝通,溝通意見做成紀錄提董事會報告。
- 內部稽核主管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內部稽查業務執行情形、稽核人員年度專業訓練規劃、年度內部稽核計畫。
- 會計師每年至少參加審計委員會,報告年度查核結果。
- 其他:發生重大異常事項,或獨立董事、稽核主管及會計師認為有必要獨立溝通之事宜,可以不定期隨時召開會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