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內部稽核主管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內部稽查業務執行情形、稽核人員年度專業訓練規劃、年度內部稽核計畫。 3. 會計師每年至少參加審計委員會,報告年度查核結果。 4. 其他:發生重大異常事項,或獨立董事、稽核主管及會計師認為有必要獨立溝通之事宜,可以不定期隨時召開會議溝通。 2. 112年度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防範內線交易進行相關進修課程及教育訓練情形如下:
3. 本公司已於112年10月25日以E-MAIL方式通知董事及經理人112年第3季財務報告公告前之封閉期間,以避免董事及經理人誤觸該規範。 4. 本公司於112年12月28日以E-MAIL方式通知董事及經理人113年4次董事會開會日期,以及各季財務報告公告前之封閉期間,以避免董事及經理人誤觸該規範。 |